杭建协【2011】23号
各施工企业:
近期我市连续发生了多起基坑塌陷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深基坑施工时间长、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受地质条件和周边影响等不确定因素多,稍有疏忽,极易造成基坑坍塌和周边房屋、道路沉降的安全事故。为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建筑基坑施工事故,市建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杭建工发[2011]531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并召开了相关管理工作专题会议。为使论证工作更加贴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使专家在论证时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深基坑的施工安全,市建协根据《紧急通知》和专题会议精神,对建设工程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工作的操作程序及相关方面作了调整和完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施工企业在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后,应按规定在企业内逐级审批并填写"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附表一),根据内部各级部门审批意见修改完善后,将专项施工方案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围护设计单位审查,并填写"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附表二)。
2、施工企业在提交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前,应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条件进行查勘,针对周边环境条件完善方案中的相应措施,同时提交《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查勘表》(见附表三),内容应填写完整,作为专项施工方案文本的附件(原件由协会存档)。
3、附表一、二、三复印后随专项施工方案文本同时提交论证专家。
4、市建协在受理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时,即与企业商定,至少指派1-2名专家到施工现场实地查勘。专家论证时,实地查勘专家应介绍该工程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及分析意见。如周边环境条件与原设计发生变化,可能造成施工安全隐患的,论证专家应向参加论证会议的建设单位相关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在《论证报告》中"需特别重视的方面"栏内予以注明,再由建设单位联系深基坑围护设计单位进一步复核完善。
5、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重视鉴定、监测工作,严格落实《紧急通知》中关于对周边实际情况委托安全鉴定机构和相关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和鉴定的要求。
6、施工企业应重视施工过程的监管,把专项施工方案切实落实在施工实施过程中,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抢险预案,一旦发现事故苗头和异常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施工企业提交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时,原规定的论证申请程序不变。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附表一)
附件2、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附表二)
附件3、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查勘表(附表三)。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
2011年12月27日